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一文看懂案情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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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拘捕到審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已持續四年多。隨著辯方律師完成結案陳詞,審訊終於告一段落。
中國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三名法官星期四(8月28日)宣佈將「適時通知」宣判。至此,從2023年12月開審起計算,庭審已斷續進行了156天。
今年77歲的黎智英於2020年8月被香港國安警察拘捕,同年12月遭起訴,成為《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下被訴第一人,引起西方國家政府與人權倡議團體關注。一旦被判有罪,最高可被處以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BBC中文梳理該案從拘捕到審判全過程。
「勾結」案庭審百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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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黎智英被香港國安警察起訴兩項《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案被起訴的還有:
-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
-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
- 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
-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 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
- 前《蘋果日報》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2021年底,檢察官加控各被告加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除了個人,三家壹傳媒旗下公司也被列為被告人:
-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
- 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
- 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各被告人中,黎智英與三家壹傳媒公司不認罪。
2023年12月18日,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正式開審。因涉及人員眾多,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移師香港面積最大的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Justice Susana Maria D'Almada Remedios)和李運騰組成合議庭,取代陪審團審案。法院當時預計需時80天審理。
案件檢控方代表為香港特區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黎智英辯護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和新西蘭御用大律師馬克·科萊特(Marc Corlett KC)。科萊特持有香港執業資格。
香港特區財政司在2021年9月入稟高院強制壹傳媒清盤,三家被列為被告的《蘋果日報》公司最終由清盤人委任大律師王國豪代表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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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書與控方開案陳詞指控黎智英為案件主腦,以傳媒為平台,與陳梓華、馬克·賽門(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是為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並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是為干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第二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陳梓華是一名律師助理,與青年社會活動人士李宇軒為「重光團隊」(SWHK)成員,在「十二港人偷渡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後一直被還押;馬克·賽門是黎智英長期助手,身處海外;劉祖廸別名「攬炒巴」,身處海外,被香港國安警察懸賞100萬港元通緝。
控方傳召八名證人,包括被視為「從犯證人」的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社交媒體專家證人鄒錦沛博士,和一名香港警察國安處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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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合議庭裁定表面證據成立,要求辯方答辯。11月20日,辯方傳召黎智英作供,這是他被還押近四年來首次在公開場合發言。他先後接受了控辯雙方律師,還有三名合議庭法官的盤問。
作證期間,黎智英強調自己不支持「港獨」主張,法官多次質疑;雙方爭辯黎智英到底是否承認自己為中國人;黎智英稱自己是政治犯,法官駁斥他是因為刑事罪行受審。
證供中,黎智英還否認要推翻中共政權,否認支持「台獨」,又確認自己「在意」泛民主派於《香港國安法》頒布後舉行的非正式立法會初選——該起事件其後演變成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和曾介紹美國前任官員予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認識,並由他支付相關費用。
其作證持續至2025年3月6日,前後52個工作日。關文渭大律師在結束時,形容黎智英的證供屬「史詩式」;法官李運騰在隨後整理結案陳詞安排的公開內庭聆訊中形容,黎智英供詞足以產生上千頁謄本,整合其證供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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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經歷數度延誤,庭審進入結案陳詞程序。
在為期八天的陳詞中,辯方指出,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曾要求外國制裁中國與香港,但有關行為在該法生效後已停止。且《蘋果日報》是新聞媒體,應享有新聞自由保障。
控方則認定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以主腦身份,鼓勵其他串謀者繼續國際遊說,又利用《蘋果日報》尋求外國勢力制裁,顯然是背叛中國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
合議庭法官質疑和反駁辯方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黎智英言論中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指控是「散播恐懼」,又質疑會否有人因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就突然不再要求制裁。
黎智英「勾結」案:從立法到拘捕
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以及對香港《基本法》的相應修訂,交付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頒布。時任特首林鄭月娥馬上簽署,當晚23:00(15:00 GMT)刊登憲報生效。8月10日,國安警察首次搜查壹傳媒暨《蘋果日報》總部,拘捕黎智英等多名報社高層。
同年12月,黎智英先後被國安警察起訴詐騙罪與「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即時收押,期間曾短暫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但主管檢察工作的特區政府律政司不久便向終審法院上訴成功,使其復歸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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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檢察官以《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加控各被告。
2024年3月,特區立法會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煽動罪行被轉移至特區《維護國安條例》。香港媒體普遍將黎智英等人被起訴的煽動控罪稱為「舊煽動罪」。
2022年11月,前述六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向法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官裁定全部被告還押,待黎智英的審判結束後再行量刑。
幾乎同一時間,特區政府不同意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僱用英國的御用大律師歐文(Timothy Owen KC)為其出庭辯護,繼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申請首次就《香港國安法》「釋法」,案件被押後九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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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交由香港特首決定是否允許外國律師為國安案件被告人出庭。香港特區立法會在2023年5月通過政府動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國安案件控辯雙方要聘用外國律師出庭,須先接受特首審批,且其審批權不容特區任何機關或人員挑戰。
同年8月,高院提出,因其中一位主審法官仍未審結民主派47人初選案,將黎智英案二度推遲至12月18日開審。
在此之間,黎智英先後因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間三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以及壹傳媒總部大樓「力高欺詐案」,合共被判監5年9個月。
法庭外:西方聲援 中方批評
黎智英「勾結」案自起訴以來,英美等西方國家政府與北京、香港當局多次互相批評。
6月底,當時正準備調任美國駐華大使館副館長的駐港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公開表示,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川普)非常關注黎智英的命運,又稱香港有許多人因和平表達政見而被囚,實屬不幸。
特朗普在8月份結案陳詞開始之際對福克斯新聞(Fox News;霍氏新聞)說:「我說過我100%會(跟習近平)提起這事情。我會盡我所能去營救他。」
在此之前,特朗普於7月宣佈延長對香港的「國家緊急狀態」命令一年。他稱中國近期採取行動,從根本上破壞香港自治,對美國國家安全等構成不尋常的威脅。
英國方面,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6月下旬公佈「對華政策評估」時在下議院發言稱,英方將堅持要求中方信守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之承諾,包括廢除《香港國安法》和釋放黎智英。7月英國和澳洲外長、防長在悉尼舉行會談,對黎智英被起訴表達深切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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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成員,執政工黨下議院議員索貝爾(Alex Sobel)6月到訪梵蒂岡時,向羅馬天主教教宗良十四世(Pope Leo XIV)遞交信函,促請教宗為信奉天主教的黎智英發聲。
前壹傳媒董事祁福德(Mark Clifford)7月份為他所著的《黎智英傳》中文版在台灣宣傳時接受多家媒體訪問,他提到黎智英患有糖尿病,並稱中共當局「可能會殺了黎智英」。
香港特區政府接連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這些言論,其中包括指責美國總領事梅儒瑞「全然漠視法治精神,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一而再抹黑《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又稱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曾證實,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反駁美方「緊急狀態命令」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安定安寧、營商環境越來越好、各國投資者紛至沓來,國際社會有目共睹」,批評美方舉措是「以國內法為依據持續對香港進行無理單邊制裁,是將經貿工具武器化的霸權行徑,是干預香港事務的政治操弄,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短視行為,充分暴露其虛偽荒謬的雙重標準和強盜邏輯」。
結案陳詞開始後,無國界記者(RSF)、獨立中文筆會、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香港關注團體和離散港人團體等72個非政府組織聯名去信英國首相施紀賢爵士(Sir Keir Starmer),促請他向香港特區當局施壓,爭取黎智英「保外就醫」。國際特赦組織也要求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身在海外的黎智英三子黎崇恩也對BBC表示,父親若被判有罪,「可能會死在獄中」。
香港特區政府接連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這些言論,其中包括指責美國總領事梅儒瑞「全然漠視法治精神,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一而再抹黑《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又稱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曾證實,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反駁美方「緊急狀態命令」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安定安寧、營商環境越來越好、各國投資者紛至沓來,國際社會有目共睹」,批評美方舉措是「以國內法為依據持續對香港進行無理單邊制裁,是將經貿工具武器化的霸權行徑,是干預香港事務的政治操弄,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短視行為,充分暴露其虛偽荒謬的雙重標準和強盜邏輯」。
另一方面,於2024年辭任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英國岑耀信勳爵(Lord Jonathan Sumption)接受《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採訪時批評,從黎智英案審判所見,香港法庭「似乎沒有預備好獨立於中國意志運作」,並稱有「非常高級」法官跟他抱怨無能為力,「只能面對現實」。
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其後去信《經濟學人》,指責該雜誌「歪曲事實,毫無根據地批評《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安條例》」。
結案陳詞後,審訊將如何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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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陳詞結束後,合議庭將另訂宣判日期 。香港媒體之前報導,依據一宗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清盤案件,以及香港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審訊排期,黎智英案將於10月宣判。
若裁定全部或部分控罪成立,法庭先將聽取辯方求情,也可能索取一些評估報告,然後再判刑,因此判決與判刑不一定會在同一天發生。黎智英「勾結」案已知涉及六名已認罪的《蘋果日報》編採人員,法庭很可能一併處理求情與判刑事宜,這會影響到所需時間。
黎智英被落案起訴後不久,中共最高喉舌《人民日報》曾發文質疑香港法院無力管轄,提出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有權介入,即引用《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接管案件。
案件審訊至今並未發生此情況,但若國安公署認定出現以下情況,則可行使管轄權:
- 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
- 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
- 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萬一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整個刑事程序將被推倒重來。國安公署取代香港警察國安處偵查案件,中國最高檢察院取代香港特區律政司指定檢察機關,再由中國最高法院取代香港特區司法機構指定法院審理,整個過程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進行,不再適用香港特區法例。
2025年6月12日,香港特區政府證實,中國駐港國安公署引用《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安條例》等法律「採取聯合行動」,要求香港警察國安處就一宗「勾結外國勢力」案件申請法庭手令,約談某組織六名涉案人員,搜查相關處所並檢取證物,並要求受查者交出旅遊證件。
這是首例得到公開證實的國安公署辦案,特區政府的新聞稿並未說明被調查人員與組織身份。但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其後對媒體稱,該次行動並非國安公署引用行使管轄權條款接管偵查,執法仍是由香港警察負責,案件未有任何人被捕。
黎智英牽涉 《香港國安法》 案件時序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第三次遊行
上百萬群眾上街遊行,抗議《逃犯條例》修訂案,「反送中」抗議浪潮全面爆發。黎智英當天走在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領頭隊列。
黎智英訪美
黎智英在美國先後獲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與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接見,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指責美方「別有用心」。
中共官媒標籤黎智英「現代漢奸」
中共《人民日報》旗下小報《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控黎智英與民主派元老李柱銘等人是「典型的現代漢奸」。8月13日,官方新華社再發文指責各人是「亂港頭目」。
黎智英大宅遭縱火
黎智英位於九龍大宅遭投擲汽油彈,黎智英並未受傷。10月13日,黎智英二子黎耀恩持股的三家餐廳遭潑油漆。
韓國瑜:黎智英「把台灣弄得腥風血雨」
台灣舉行總統選舉電視辯論,中國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公開指責黎智英把《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引進台灣,「把台灣弄得腥風血雨」。韓國瑜挑戰民進黨籍蔡英文連任總統失敗收場。
黎智英因恐嚇、非法集會被捕
黎智英、民主黨元老楊森與支聯會高層成員李卓人清晨被捕。三人涉及2019年8月31日集會,被起訴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另被起訴在2017年「六四」集會上恐嚇敵對報紙記者,後來被裁定無罪。
黎智英再次被捕
黎智英與李柱銘、李卓人等15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捕。警察指控各人涉嫌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集結,落案起訴各人。
在港中國官媒曝光「力高案」
直屬中國中央政府駐港機關的《大公報》指控黎智英在壹傳媒總部內運營其個人名下的秘書公司力高,涉嫌違反與特區政府香港科技園公司訂立的地契。
中國全國人大決議草擬《香港國安法》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3屆第三次會議閉幕,通過制定《香港國安法》決議,交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立法,再直接加入香港《基本法》附表三頒布實施。
《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
《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透過網站與手機應用程序提供新聞,並邀約專欄作家撰寫評論文章。創刊當天中文版以《【打國際線】《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為題發表宣傳稿。
黎智英與支聯會等疫下「六四」點燭光
香港警察以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為由,首次禁止「六四」燭光晚會。黎智英與多名支聯會常委依舊到維多利亞公園,後被起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香港警察首就力高案搜查
香港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灣仔一處辦公室,調查力高顧問公司不當使用科技園公司補貼土地指控。
中國頒布《香港國安法》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深夜簽署公布,即時生效。
國安警察拘捕黎智英,首次搜查壹傳媒
黎智英與壹傳媒多名高層被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拘捕,超過200名警員來到壹傳媒總部暨《蘋果日報》報社搜查,兩天後方獲准保釋。期間壹傳媒在香港交易所股價暴漲。
「毒品調查科」偵辦壹傳媒股價波動
香港警察拘捕15人,稱他們疑似操控壹傳媒股價,涉嫌串謀詐騙與洗錢罪名,當中並未包括黎智英。偵辦此案的單位是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
國安警察接辦力高案,搜查辦事處
黎智英就2020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出庭之際,黎智英位於九龍觀塘的一處辦公室遭警察搜查。《蘋果日報》稱該處為力高公司辦事處,香港警察證實搜查由國安處執行,意味著案件已由國安處接辦。
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捲入拜登情報造假案
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日臨近,全國廣播公司(NBC)披露一份指稱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Joe Biden)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與中國有利益聯繫的調查報告涉嫌造假。《蘋果日報》其後承認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馬克·賽門(Mark Simon)有關。
國安警察起訴黎智英欺詐
黎智英12月2日依令到警署報到後被扣查,翌日被落案起訴欺詐,帶到法院提堂。控罪書證實案件由香港警察國安處偵辦,案件提堂也由國安法指定裁判官聆案。黎智英被拒絕保釋,收押候審。
警察加控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罪
正在還押的黎智英成為被起訴《香港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一人。該罪行可判處最高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黎智英獲保釋候審 演變成終審法院訴訟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釋候審,律政司向終審法院上訴。中共《人民日報》發表網上評論文章,質疑香港法院無力管轄,提出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有權介入,即行使管轄權接管案件偵查,交中國最高檢察院指定檢察機關,再由中國最高法院指定法院審理,整個過程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進行,不再適用香港特區法律。
12月31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上訴,期間黎智英須恢復收押。
2021年2月9日,終院裁定律政司勝訴,黎智英繼續還押候審。
英國律師辭任黎智英集會案外包檢察官
英國御用大律師大衛·佩里(David Perry QC,現David Perry KC)向香港特區律政司辭任黎智英等人2019年8月18日煽惑參與非法集結案的外聘檢察官。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留意到英國多家媒體針對佩里作出攻擊,對此感到驚訝。
此前,英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藍韜文)形容佩里受聘「就像一名僱傭兵」。
中國主管香港事務官員要求嚴懲黎智英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官方智庫研討會時,點名黎智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三人為「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要求「依法給予嚴懲」。有關演講稿在3月1日由中國中央級國有企業名下雜誌《紫荊》刊登公開。
黎智英一天兩案判囚14個月
香港區域法院裁定黎智英等人在2019年8月18日維多利亞公園流水式集會案中「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另黎智英就在同年8月31日遊行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認罪,同時審理兩案的法官胡雅文(Judge Amanda Woodcock)對黎智英分別判囚12個月和8個月,合併執行14個月監禁。
港府凍結黎智英財產
時任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援引《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頒令凍結黎智英財產,包括其壹傳媒股份,價值約3.49億港元(4494萬美元;2.89億元人民幣;12.7億元新台幣)。
黎智英被加刑至20個月
黎智英等人承認在2019年10月1日中共建政70周年當日遊行犯有「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同樣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黎智英獲刑14個月,部分合併此前刑期,共監禁20個月。
美國半官方基金嘉獎黎智英
根據美國國會決議成立的共產主義受害者紀念基金會(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向黎智英頒發該組織最高榮譽獎項杜魯門—里根自由獎(Truman-Reagan Medal of Freedom)。
國安警察二度搜查壹傳媒並凍結資產
香港警察國安處清晨出動500警員與探員搜查壹傳媒總部暨香港《蘋果日報》報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凍結《港蘋》三家關聯公司與1800萬港元資產。五名壹傳媒編採高層被捕,其後增至八人。
香港《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停刊停運
因資金緊絀和編採員工相繼離職,壹傳媒董事會決定即時結束營運。香港《蘋果日報》當晚完成出版6月24日報紙後停刊,已數字化的《壹週刊》於子夜停止運作。
法院頒令壹傳媒清盤(清算)
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9月引用《公司條例》,以「公眾利益」為理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將壹傳媒清盤獲准。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壹傳媒虧損達2.47億港元,無形資產值6.58億港元,拖欠職工工資1.2億港元。
黎智英與原《港蘋》職工獲新聞自由獎
世界新聞出版協會(WAN-IFRA)向黎智英與香港《蘋果日報》編採人員頒發自由金筆獎 (Golden Pen of Freedom Award)。
2020年「六四」集會案黎智英有罪
香港區域法院裁定黎智英在2020年「六四」週年當晚「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判監14個月,但與既有刑期同期執行,即仍為20個月監禁。
台灣文化部要求《台蘋》拒絕執行香港清盤令
台灣文化部聲明,要求除非香港法院委任的清盤人向台灣法院聲請並裁定同意,否則台灣《蘋果日報》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並宣布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台蘋》「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
黎智英與《蘋果》編採高層被加控煽動罪
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在法院提訊時,檢察官提出加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前至《蘋果日報》停刊為止所發表的文章。
《台蘋》停擺
壹傳媒遭香港特區政府清盤後,台灣資產變賣處置陷入法律爭端。潛在買家,新加坡商人潘杰賢出資另起爐灶,已數字化的台灣《蘋果日報》(蘋果新聞網)「暫停更新」,大部分員工轉場新平台。至此壹傳媒所有媒體業務結束。
黎智英獲准僱用英國大律師出庭
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以「專案認許」方式僱用英國蒂莫西·歐文御用大律師(Timothy Owen KC),在「勾結外國勢力」案中為其出庭辯護。其申請遭特區律政司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反對,大律師公會提出上訴。
《蘋果》勾結案六編採高層認罪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與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官裁定全部被告還押,待該案黎智英部分審判結束後再量刑。
港府阻黎智英僱英大狀終審敗訴 特首提北京「釋法」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反對黎智英僱用歐文御用大律師(Timothy Owen KC)的上訴許可申請,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向北京提交報告,請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就《香港國安法》「釋法」,澄清沒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律政司向法院提出延期開審黎智英「勾結」案。
力高欺詐案:黎智英被加刑至5年9個月
特區區域法院10月份裁定黎智英欺詐罪有罪,12月10日判處黎智英監禁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25.69萬美元;179萬元人民幣),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8年。主審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批評黎智英「沒有一絲一毫悔意」。
「勾結外國勢力案」推遲審判九個月
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因應特首李家超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將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庭審推遲一周。12月9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委員長會議將常委會會議訂於12月27日召開,但議程並未包括釋法案。高等法院再次開庭時裁定再次押後至2023年9月25日再審,即推遲九個多月。
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香港特首決定外國律師能否參與國安審判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決定,外國律師能否參與香港國安審判,「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換言之,黎智英能否聘用外國律師,由特首李家超決定。
香港根據中國人大「釋法」修例限制聘用海外律師
2022年12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首份《香港國安法》「釋法」案,將外國律師能否在國安案件出庭問題交由香港特首處理。香港特區立法會在2023年5月10日通過特區政府法案,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國安案件控辯雙方要聘用外國律師出庭,須先接受特首審批。特首批准與否,任何人,包括香港法院,均無權置喙。
黎智英就「國安委建議拒發Tim Owen簽證」提司法覆核被拒
黎智英辯護律師團隊稱,由特首主持、中國駐港聯絡辦(香港中聯辦)主任擔任顧問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越權建議」特區入境處不向歐文御用大律師發出工作簽證,使其無法出庭代表黎智英。
黎智英就此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行政訴訟),高院裁定不批出許可,判決書指出依照《香港國安法》,香港法院無權監督國安委工作。
黎智英上訴,法院排期2024年4月審理。
「勾結」案二度延期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因中國人大「釋法」被推遲至9月25日開審,高院在8月18日舉行審前覆核聆訊,提出因其中一位主審法官仍未審結民主派47人初選案,將黎智英案二度推遲至12月18日開審。
周庭宣佈「棄保流亡」
與黎智英同案被捕的青年民主活動人士周庭在27歲生日之際於社交媒體發文,宣佈已抵達加拿大升學,並決定不依期返港向警察報到。她說獲准赴加的條件之一是在香港國安警察監視下到中國大陸參觀「愛國」展覽,又稱她「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香港)了」。
周庭宣佈棄保前是保釋候查狀態,未被起訴。香港特首李家超指責她「出賣誠信」。
英國外相卡梅倫會晤黎智英兒子黎崇恩
黎智英持有英籍,其跨國律師團隊曾多次要求與英國首相等內閣官員會晤。剛重返保守黨內閣出任外相不到一個月的卡梅倫勳爵(David Cameron, Lord Cameron)在案件開審在即之際接見黎智英三子黎崇恩「傾聽其擔憂」。
中國外交部指責英國「公然干預」黎智英案,「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黎智英「勾結」案正式開審
延誤達一年後,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正式開審。因涉及人員眾多,高等法院移師面積最大的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三名國安法指定的高院原訟庭法官組成合議庭,取代陪審團審案。法官預計需時80天審理。
「勾結」案結案陳詞
黎智英「勾結」案的審理時間遠超於原訂的80個工作天。2024年11月20日,黎智英本人首次坐上證人席,至2025年3月6日完成盤問,前後作供52天。合議庭與控辯雙方商議結案陳詞日期,從7月底推遲至8月14日開始,結果再因暴雨天氣和醫療問題推遲。整個程序最終於8月28日結束,法庭「適時宣判」。
勾結案「一審」宣判
案件開審兩週年前三天,高院原訟庭宣判。在長達855頁的判詞中,合議庭裁定黎智英全部罪名成立。法庭宣佈於2026年1月12日,連同八名已認罪被告人一併聽取求情,此後再行判刑。
中英領導人「談論黎智英案」
工黨籍英國首相施紀賢爵士(Sir Keir Starmer)訪問北京,會晤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施紀賢事後稱,他有向習近平提出黎智英案,要求對方放人,兩人就此「相互尊重」地交流了意見。
勾結案判囚20年,料98歲刑滿出獄
農曆新年將近,高院合議庭開庭判刑,黎智英被判監禁20年,其中18年與力高案分期執行。同案其餘八名被告分別判監六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














